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和《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职员。包含: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2、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别建议,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学历条件
①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中文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一
4、其他需要
1.申请人应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我市常住户口职员;
2.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受理。
3.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教育主管部门受理;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资科受理;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受理申请,并按教师资格类型由市或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4.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各县、有关高校员工要依据在线报名工作的详细步骤进行操作,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淮北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详尽告知申请人,确保不发生漏报、错报现象。
原标题: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1:淮北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doc
2: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单位及联系人大全.doc
2017年3月23日